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市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宁市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工作机制,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实施路网提升行动。着力抓好主干路、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等农村公路升级改造,改善次差路段,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绿化水平。实施骨干网提档升级、建制村双车道、村组路延伸连通、次差路路面改善、美丽农村路创建等五大工程,完成农村公路提升工程2400公里以上。其中,实施农村公路骨干网提档升级工程400公里,建制村双车道提升工程700公里,村组路延伸连通工程200公里,次差路路面改善工程900公里,建设美丽农村路200公里。到2027年,全面实现100%的乡镇通二级路,100%的乡镇通双通道,100%的4A级以上景区通二级路,80%的建制村通双车道;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路况水平,优良路率保持在70%以上。
(二)实施安全提升行动。加强隐患排查与风险防控治理,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提高农村公路本质安全水平。健全完善农村公路防灾减灾体系,推动农村公路灾毁保险交通强国试点提质扩面,实现山区县全面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增强农村公路路网韧性。完成四、五类危桥、危隧改造,实现动态清零;实施村道安防工程900公里,整治隐患路口、路段150处,基本消除农村公路重大安全隐患。
(三)实施运输提升行动。推进全域公交建设,实现建制村通客车比例保持100%,其中建制村通公交比例达到85%以上,咸安区、通城县积极推进全域公交县建设,力争全域公交县全市覆盖。健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服务体系,积极拓展一站多用的综合运输服务站,新改扩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10个,开通一批公交带货线路,因地制宜探索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可持续发展模式,提升客货邮融合发展水平。
(四)实施治理能力提升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实现三级路长覆盖率达到100%。提高农村公路质量监管水平,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探索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管理,加强农村公路数字化监管,实现具备条件路段路况自动化检测覆盖率达到100%。
(五)实施出行服务提升行动。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养护投入力度,加强日常养护管理,推进养护工程实施,积极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完善交通驿站、观景台、交通厕所、充电桩等服务设施,拓展服务功能。优化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标识,提升出行指引服务水平。
(六)实施和美乡村提升行动。结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推进路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实现路宅分家、路田分家。加强农村公路与地理环境、历史风貌、人文景观、古村落保护等有机结合,打造彰显咸宁特色的示范路段。
(七)实施助力产业提升行动。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模式,探索“四好农村路+流域治理”“四好农村路+富民产业”“四好农村路+乡村旅游”,推动农村公路与新业态融合发展,挖掘“路衍经济”潜能,盘活路域资源,激活乡村发展新动能,实现农村公路降本增效。
(八)实施就业增收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合理开发农村公路管护领域公益性岗位,促进农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二、实施步骤
(一)谋划部署阶段(2025年5月底前)。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工作目标和计划,明确职责和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照目标任务形成年度工作清单,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单位科学组织实施,加强统筹调度、资金保障、工作督办、技术指导等工作,稳步推进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总结评价阶段(2028年1月1日至31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单位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创新做法等,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农村公路发展水平。
三、组织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落实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督办指导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负总责,统筹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围绕八大行动工作任务开展试点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市财政局积极配合争取中央车购税资金、燃油税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债券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争取涉农资金。市公安局负责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市资建局负责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用地要素保障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推进项目环评审批。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指导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市文旅局负责指导“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工作。
附件: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目标任务和试点任务
附件
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目标任务和试点任务
序号 | 县(市、区) | 总目标 (公里) | 2025年完成目标 (公里) | 2026年完成目标 (公里) | 2027年完成目标 (公里) | 试点任务 |
1 | 咸安区 | 400 | 128 | 135 | 137 | 和美乡村提升行动、就业增收提升行动 |
2 | 嘉鱼县 | 355 | 125 | 110 | 120 | 出行服务提升行动、助力产业提升行动 |
3 | 赤壁市 | 370 | 115 | 130 | 125 | 运输提升行动、助力产业提升行动 |
4 | 通城县 | 375 | 111 | 130 | 134 | 路网提升行动、和美乡村提升行动 |
5 | 崇阳县 | 455 | 165 | 150 | 140 | 安全提升行动、和美乡村提升行动 |
6 | 通山县 | 445 | 156 | 145 | 144 | 安全提升行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
合计 | 2400 | 800 | 800 | 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