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咸宁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及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 时间:2024-08-15

  • 嘉宾:​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熊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祖文普,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明谦。

  • 内容: 8月15日,咸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咸宁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及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介绍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开展情况及我市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连忠 :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嘉宾,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咸宁市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咸宁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开展情况和20241-7月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熊峰先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祖文普先生,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明谦先生。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中新社、湖北日报咸宁分社、湖北广播电视台咸宁融媒体记者站、楚天都市报、荆楚网、咸宁日报、咸宁电视台、咸宁人民广播电台、香城都市报、咸宁网。

首先,请熊峰先生通报咸宁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开展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熊峰:

同志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给湖北十堰丹江口库区的环保志愿者回信,对他们予以亲切勉励,并向全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志愿者致以诚挚问候。总书记的回信在咸宁引起强烈反响,全市上下形成了共抓大保护,守护碧水蓝天的强大合力。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长江大保护工作力度,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大保护成效显著,连续3年在省级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位居全省前列。为持续巩固长江大保护工作成果,2024年我市接续组织开展了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目前取得了积极进展。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长江高水平保护工作。今年上半年,市委常委会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7次、专题会4次听取我市长江高水平保护有关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落实意见。印发了《咸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咸宁市陆水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以及《咸宁市湖泊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长江大保护有关重要文件。完成《淦河保护条例》起草工作,并已通过市人大二审,为咸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同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入河排污口整治、城镇污水系统治理养殖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长江高水平保护重点工作深入一线现场调研和督办,一竿子插到底抓落实,示范带动其他市领导开展生态环保工作实地调研督办50余次全市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江大保护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统筹督办,推动重点任务落地。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工作专班完善了“月统计、季报告、年评估、联合会商”4项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目前,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59项重点工作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市329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整治,完成4批次284个整治任务验收销号,销号率86.3%。全市新建改造生活污水管网约64.6公里,市城区先后消除12处管网空白区及薄弱区,总面积约5.49平方公里。船舶生活垃圾转运、处置率均超过97%,生活污水转运、处置率达到99%。完成荒山绿化2.16万亩,退化林修复13.5万亩,封山育林6.07万亩。对各地畜禽养殖场开展检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建成规模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基地31家,带动处理养殖尾水4.2亩。实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组织开展联合执法40余次,清理取缔“三无”船舶31艘,清理违规网具1065顶/张,办理行政案件26件,行政处罚5.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8件,司法移送人员9人。对斧头湖15处船舶临时停靠点进行规范整治,完成了章家湖退池还湖19.9公顷,湖泊缓冲带建设3.26km,水生植被恢复19.36公顷。建立了陆水河、斧头湖、西凉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2024年市本级政府预算安排生态补偿资金1700万元已完成对西凉湖流域2023年生态补偿机制考核。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75公顷。积极支持咸宁高新区创建“拎包入驻”及“近零碳”绿色工业园先行区,工商业用电到户均价下降0.05元/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29亿元。运用支持绿色发展两项政策工具支持重点领域项目融资,碳减排支持工具累计向辖内金融机构发放资金14.1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领域贷款23.4亿元

三是做好政策宣传,营造共同保护氛围。市工作专班会同各牵头部门开展了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的政策解读,制定了读懂方案“一张图”,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还建立了生态环保专业委员会、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评级、环保监督员、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等工作机制,引导政府部门、企业、公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了“6.5”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等系列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共抓长江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年以来,我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需持续巩固、城镇生活污水管网改造和非煤矿山生态修复推进难度较大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年度“任务、措施、责任、时限”清单,落实各项工作机制,抓好行动方案落地落实,以长江高水平保护,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谢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连忠 :

谢谢熊峰先生。下面,请明谦先生介绍2024年1-7月咸宁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明谦:

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2024年1-7月,咸宁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上保持良好,稳中有进。其中:市城区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在全省排名第三,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在全省排名第五,市城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在全省排名第七;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全省排名并列第一;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千吨万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咸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咸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9.2%;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48微克每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33微克每立方米。

(二)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咸宁市六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在88.7%-97.1%之间,平均值为93.1%,空气质量优良率相对较高的为赤壁市(97.1%)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在38-48微克每立方米之间,平均值为43微克每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在26-34微克每立方米之间,平均值为30微克每立方米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全市10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44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对全市主要河流和湖库共51个市控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水质监测。其中,国控断面(点位)12个,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比例为100%;省控断面(点位)10个,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比例为100%;市控断面(点位)29个,其中24个河流断面和水库点位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比例为100%,5个重点湖泊(大岩湖、蜜泉湖、沧湖、蜀湖和王家寨湖)水质均符合相应水质目标。

全市跨界断面4个(陆水河陆溪口、长江纱帽、高桥河龙潭村和富水河富水镇),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对咸宁市城区和各县(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等效A声级按季度进行监测,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等效A声级达标率咸宁市城区为92.9%,其余各县(市)均为100%;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等效A声级达标率咸宁市城区为78.6%、赤壁市城区为92.9%,其余各县均为100%。

谢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连忠 :

谢谢明谦先生。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前举手示意。

香城都市报记者:近年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面临较大压力,请问我市主要从哪些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连忠 :

明谦先生回答。

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明谦:感谢您的提问。今年1-7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7,全省排名第5位PM2.5浓度均值33ug/m3,较上年下降2.1%o3-8h145ug/m3,较上年上升0.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9.2%,较上年上升1.0%,总体呈稳中向好态势。近年来,受外源传输和不利气象条件叠加本地排放的影响,臭氧和PM2.5复合污染的压力持续增大,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锚定目标,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努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多次指示批示,分管领导定期调度,亲临一线调研督导。出台《咸宁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硬约束”。市专委会实行工作提示和双月考核通报制度市直相关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履职,有效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突出减排,强化“工业源”监管全面摸底,建立1098家涉气工业企业信息库,精准制定了“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加强涉气企业排放监管和帮扶检查。利用在线、电量监测、走航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紧盯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状况,精确分析统计,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开展VOCs废气排放治理设施帮扶检查发现问题188个,整改178个。谋划实施大气治理项目244个,已完成98个省定“五个一批”项目有序推进,葛洲坝嘉鱼水泥绩效b级已正式授牌,其他项目正在有序进行成功争取中央资金项目8个,6254万元,资金量居全省前列。

三是突出重点,精准移动源管控坚持系统治理,突出“检测站、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站”三个重点。以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抓手,加强全市21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路检路查柴油车342辆,不合格29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579台,抽测356台,不合格151台。城区27家加油站开展帮扶检查,持续推进夜间加油优惠活动。

四是突出联防,聚焦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露天焚烧巡查管控持续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制定市城区在建项目扬尘管控责任清单,开展“不间断、全覆盖”人工巡查,督查3270次,交办整改问题103个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检查,减少油烟污染

五是突出管控,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能力启动5轮次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有效降低了重污染传输影响,在鄂东南五市,我市的污染程度最低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解决内源污染为重点,精准管控,深化治理,持续打好每一天的蓝天保卫战。

谢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连忠 :

谢谢明谦先生

请继续提问。

荆楚网记者:湖北是“千湖之省”,咸宁是“千桥之乡”,水是湖北最大的省情,也是咸宁最鲜明的特色。请问,当前咸宁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如何?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有哪些困难?下一步,我市在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还要做哪些努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连忠 :

请祖文普先生回答。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祖文普: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当前,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2024年1-7月,我市22个省控及国控地表水考核点位水质优良率达到了100%,无劣Ⅴ类断面。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地水质达标率为100%。长江咸宁段水质持续保持为Ⅱ类。

近年来,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趋势向好,但部分断面水质仍有波动。一是重点湖泊水质不稳定。我市列入省控以上考核的斧头湖、西凉湖、黄盖湖,均属于浅水型湖泊,受气候等多因素影响,夏秋季极易发生水华,造成总磷、cod、高锰酸盐指数等升高。二是部分河流型断面受降雨影响污染负荷加大,影响水质。因部分城乡管网不完善,雨季生活污水易发生溢流入河,畜禽粪污、水产养殖尾水漫溢,面源污染负荷加大,同时,在雨期污染源管控上,应对还不够及时,措施还不够精准,导致陆水、淦河等河流型断面雨后水质下降明显。

为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决落实重点断面水质提升攻坚措施。科学研判分析全市水环境形势,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风险断面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精准施策,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考核目标。要强化外源截污,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强化流域涉水重点污染源监管,建立环境监管台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强化重点断面监测预警,常态化开展重点部位巡查监测,及时处置水华风险等,减轻水华对水质的影响;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长效治理;强化项目策划实施,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建立完善流域生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开展重点流域联防联控联治,推进重点河湖保护法制化进程,持续实施陆水、斧头湖、西凉湖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富水等跨市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二是切实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进一步加强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日常监管,落实好水源地日常巡查机制,强化水源地周边污染源管控。规范“一源一档”,加强台帐管理,明确责任到人。尽快完成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定标工作,确保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是加快推进重点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目前,长江、斧头湖、西凉湖、黄盖湖、陆水入河(湖)等重点流域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着力整治推进之中,确保2024年长江排口整治销号率达到90%以上,斧头湖、西凉湖、黄盖湖排口整治完成率达到80%以上,陆水排口整治完成率达到70%以上。

谢谢!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连忠 :

谢谢祖文普先生

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媒体朋友的提问。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